
命案高悬 罗杰 著 28.00
【案引】
宋宣和三年某日,海宁郡。武林门外北新桥下柳树林。其时日头初上,俩担粪而歌的男丁却如跌入冰窟:青天白日,朗朗乾坤,静卧在阳光灿烂处的,是一具无头尸。性别男,姓名未知。那一年,徽宗当朝。
县衙悬赏,递过头来遭殃的是轿夫黄老狗。老狗一双孝子夜割老父头颅,浸于水中,直泡得老狗自己醒来都认不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。
凶手人间蒸发了。若不是死者父亲在御用监禽鸟房发现一个物证,还以为案子告破了。大理寺重审此案,这一次,商人李吉被送上了人肉砧板。
李吉的头刚点地,两名商人跳上台面,扬言要告死大理寺高官,因为他俩手握要命证据。
无头尸头藏何处?谁是断头元凶?嘘,别说出真相。
【案底】
油灯一盏,苦雨满窗,才子老冯老眼老鼻子,吭哧辑录宋、明两代掌故旧闻,祟影满纸,似有隐隐人声从纸面透出。
烛台一尊,祟影扶摇——停电了,“小钱”伏案疾书,疑有目光在背,猛回头,架上书乱,而墙上画中人隐有笑意……
老冯也许想到了,某一天有人会给他续上一壶酒,他经手的旧事斑驳处,在此人手中添了筋脉、骨架,生血长肉。这一天,是四百年后。这个人,是“小钱”。
命案十四桩,情案一桩,霉案一桩,历宋朝仁宗、徽宗、高宗、理宗四朝,明朝永乐、宣德、弘治、正德、万历五朝,《命案高悬》再现了事发当时的斑斑血案,命案勘破之时遭遇的沟沟坎坎、枝枝节节历历在目。好多次,线索戛然而止,血迹消失不见,命案几乎要成无头案。案子,疑点重重;背人处,鬼影附身;断案人,命悬一线。在人命关天和命如草芥之间,读案的你后背发凉……
【捕头】
罗杰,生于北京,现居成都。罗杰的封号有说道,有人给他戴上“四百年来第一才子”的高帽,说他是“冯梦龙第二”。也有人封他为“新白话公案小说写作第一人”。更有人说他的名头是畅销书作家。还有人呼他为“解颐梦中人”,这个称号,罗杰倒受用。不过让罗杰自己说,他称自己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宅男,不入时不应景的型男,以及乐意码字换酒喝的作男。同行读他的小说有读《围城》的快感,因此他在圈子里赢了个“小钱”的诨名——钱钟书第二的意思。这个,他受了。只因“小钱”写文每每惹得读者心惊胆战却又欲罢不能。
已出版《包公拍案惊奇》。


